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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教师王自芳荣获“省级文明教师”荣誉称号
发布时间:2017-11-03


王自芳,女,中共党员,副教授,现任文理学院社科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主任,荣获2016年度河南省文明教师荣誉称号。王自芳老师长期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第一线,工作上任劳任怨,勇挑重担,综合业务素质高。作为思修课课程负责人,统筹负责课程建设、课堂教学、学生考试考核设计等环节,每年超工作量完成教学任务。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,注重发挥教师主导作用,以学生为主体,倡导自主、合作、探究式教育教学,精心设计、提高思考问题的针对性,推动教学由简到繁、由易到难、深入浅出、通俗易懂,先后获得学校优秀教案一等奖、2014年度教学优秀奖。坚持以教促研,近年来独著发表学术论文8篇(中文核心4篇),承担科研项目10项(省部级2项,主持2项并获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),参编著作1部。由于教育教学成效显著,连续4年荣获学校“优秀教师”荣誉称号,年度综合考评连续多年优秀。



王自芳老师具有较高尚的道德情操。业务上主动帮助青年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技能,提升思政课课程教学水平。教学上注重与学生沟通交流,为每一个班级公布建立微信、微博师生交流平台,随时倾听学生心声,为学生答疑解惑,及时消除大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受到广大学生的喜爱和高度评价。生活上关心爱护学生,学生生病了她亲自帮助办理住院手续并在医院陪护;学生重病需要救助,她带头捐款并号召其他同事、学生捐款,解决学生的燃眉之急。在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,作为教工党支部组织委员,高质量完成支部组织工作,真正发挥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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